解析:
企业并无权强制实施调岗措施,企业欲进行调岗操作时应首先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如果企业强制实施调岗行为给员工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故意将员工调离原有的工作岗位,并且未经过与其本人的充分协商就擅自调整其职务,那么这种情况下,该用人单位实质上是以明显不当的方式行使调岗权利;
反之,若企业在较短的期限内向员工频繁地改变工作岗位,这无疑属于恶意调岗之举。
当遇到用人单位实施恶意调岗行为之时,作为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