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在未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且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营业或者开展业务活动,均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将面临被取缔、没收非法所得以及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而对于那些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却以个人独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登记机关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