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乡村遭遇自然灾害之际,国务院秉持保障民生之责,制定相应补偿政策,全力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得以满足。
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严重影响,受灾区地方政府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须要从全局出发,深入研究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计划及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妥善开展因灾受损住房的重建或修缮工作。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