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在一个自然月内的工作时长上限为212小时,这是被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之一。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他们每周应享有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应超出8小时,亦即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4小时的上限。
如若用人单位需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商议以确定是否安排员工加班,那么一般情况下每日的加班时间不应超过一小时;
然而,如果有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则每月的总加班时间也不应超过36小时的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