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可申请病退的病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首先,必须满足《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1至4级的相关规定;
其次,患有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再次,若进行了全胃切除术、全结肠切除术或者小肠切除术达到了3/4以上;
此外,对于各种恶性肿瘤(包含血液肿瘤)经过综合治疗、放射治疗以及化学疗法均无明显效果或者在手术后出现复发的情况;
最后,还包括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病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