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拆迁补偿”,系指拆迁方在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条款的基础之上,向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提供的合理赔偿。
补偿的具体形式有多种可供选择,既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新房替换旧房),亦或是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互结合的复合式补偿方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