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深圳市的加班费用,通用的计算模式为:
按照基本员工资标准除以国家法定的月上班天数(即21.75天)后再除以总计的每班次培训时长(即8个钟)乘以法定规定的双倍加班收入(即1.5倍)再乘以实际发生的加班时数进行计算。
对于因休息日被安排进行工作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向其支付三倍于原工资报酬的补偿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在工作中延长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都应向其支付一定程度的工资报酬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