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能向员工提供工资单,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记录对劳动者所发放的工资数额、支付日期及领取人的姓名和签名等关键信息,并且须将这些记录妥善保存至少两年以便随时备查。
此外,在实际进行工资支付过程中,用人单位还应当为每个劳动者提供一份详尽的个人工资清单。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