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在申请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时,除了必须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之外,还需要积极配合开户行进行必要的辅助审核程序,特别是要提供与该建设项目对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其次,为了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申请人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本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如果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的话,还需要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经办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文件。
此外,为了配合银行对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工作,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诸如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提供受益人信息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并且签署《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等相关文件。
最后,在申请开户的过程中,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名章。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第八条,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