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非法入境者;
2.有非法居留行为的外国人;
3.在非法条件下从事工作的外国人;
4.制造、涂抹、篡改或假借、流通、获取我国签证与相关文件嫌疑者;
5.在中国居留期间,若被发现患有法律规定的疾病,且公安机关根据中国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命令其离境但未能执行的外国人;
6.违反我国治安管理条例的外国人。
以下是明确禁止入境的情况:
(一)曾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且未满禁止入境期限的外国人;
(二)被怀疑入境后可能参与恐怖主义、暴力行为、颠覆政权等活动的外国人;
(三)被怀疑入境后可能涉及走私、贩卖毒品、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外国人;
(四)患有精神疾病、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外国人;
(五)无法保证其在华期间生活所需费用的外国人;
(六)被怀疑入境后可能对我国国家安全及利益造成威胁的其他活动的外国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
(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二)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入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三)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四)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五)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六)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