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民进行社会保险(市民)卡的更新过程中,原先的社保卡依然保留着正常的功能。
具体来说,如果市民选择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此项业务,那么原有卡片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直至市民成功领取到全新的社保卡为止,在此过程中,银行将会回收旧有的卡片并对其实施注销。
一旦旧卡片上的资金结算完毕,这些资金便会被同步转移至新卡片的账户之中。
然而,若市民决定更换合作银行来进行卡片的更新,那么原有卡片将会被注销,并且由原合作银行负责回收,此时该卡片将无法再继续使用。
在市民成功领取到新卡片之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原卡片的销户资金将会完成清算工作,并被转入新合作银行为同一持卡人所开设的新卡片账户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