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司规定未满一个自然月份时,需依照其他计薪标准结算薪酬,该行为实属违反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定,员工在未完成整个自然月份工作期内,其应得工资应当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进行核算。
因此,即使劳动者为公司服务时间尚未达到一个月的标准,亦可采用每日计薪的方式来最终确定其实际所得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