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程承包方未能按时支付工人薪资问题的有效解决策略如下所述:
首先,双方应积极寻求协商途径以解决该问题;
其次,若通过上述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申请调解;
最后,如调解无效,劳动者可进一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在前往劳动局申请仲裁拖欠工资时,所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第一,工资卡、工资存折以及由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
第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记录;
第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第四,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第五,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考勤记录;
第六,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