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补偿数额是根据房屋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来确定的,因此对于评估环节的重视程度尤为关键。
拆迁方务必寻找具备相关资质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的评估机构进行操作。
此外,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必须不低于该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与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而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值,则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科学评估和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