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款项理应归还,此乃不当收益之典型案例。
然而,社会保险管理局并未获得直接从当事人账户中扣除的权力,仅有法院具有此类权限。
若公司发现雇员领取了超过其应有金额的薪酬,他们很可能会诉诸法律途径,请求雇员退还超额工资部分。
因此,为遵循法律规定及保障公司权益,雇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向公司偿还领取的额外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