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涉程度相当严重。
由于遭致刑事拘留,无疑证明其已涉及到刑事犯罪,潜藏着极高的刑事法律风险。
特别是在此种状况下,依据我国现行刑事侦查机制与相关手段,一经采取刑事拘留程序后,被最终追究刑事责任,即面临被判刑的可能性极高。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措施之前,通常已经掌握了一定数量的证据材料;
经过拘留之后的侦查工作,有可能进一步转变为逮捕,进而持续进行侦查。
因此,一旦遭受刑事拘留,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态,应立即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咨询与委托,以获取专业援助,防止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