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之下,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即所谓的违章建筑是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予以合法化的。
然而,有少数特殊情况却可能得以例外处理。
比如,当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后致使农民房产遭受损失,以至于无房可居时,依据法律,他们便有权通过补办手续来使原有的住房转变为合规建筑。
此外,若农民拥有不止一处宅基地及住房,且在家庭成员分户后仍然需要居住空间,那么他们可以向集体组织提出新的宅基地申请。
最后,对于那些符合政府规定的农业设施而言,同样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以获得合法地位。
总之,只要您所持有的房产符合上述三种特殊情况之一,就具备了办理相关手续以实现合法化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