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住宅租赁过程中出现的火灾事故所导致的房屋业主所需承担的责任问题,应根据其过失程度来判断,如无明显过失则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若火源起因不能明确确认,应判定为承租方未充分履行其合理责任心,并需对由于该事件引发的其他人的经济利益损失负责赔偿。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住宅租赁期内发生的火灾或其他类似紧急情况,在多数情况下承租者需全权承担责任。
这是因为房子的主要使用者作为承租者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住房安全,以避免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