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纠纷方面的诉讼时限,实际上并非统一为一年;
相反地,仲裁时效通常仅设定为一年。
当劳动者对于仲裁庭所做出的仲裁裁决表示不满之时,他们通常有权自接到涵盖仲裁裁决之详细内容的裁决书之日算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的、具备司法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