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犯有强奸罪行者,须承受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而在这其中,对该犯罪人员的追究、调查以及审查起诉等环节所涉及到的羁押时间也需要具体进行计算。
这些羁押期限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行为了逮捕或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经过相关程序需要经历的刑事拘留以及批准逮捕期间;
其次是侦查过程中所用去的期限;
再者是检察机关针对案件提起公诉所需的期限;
最后则是人民法院在庭审、判决整个过程中所需使用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