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是建筑工程的老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点纠纷,叔叔叫我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该注意什么呢,谢谢。

帮助10人 1.2k浏览 匿名 2018-04-27 河北唐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七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全文
    6 2018-04-27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你咨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该注意什么呢,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在处理该类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1、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但承包人要求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以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需要,法院也可以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应予准许。
      
    2、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者挂靠施工人为第三人。发包人起诉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的,可以追加被挂靠单位或挂靠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3、转包、分包(包括违法分包)工程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如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只起诉实际施工人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者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4、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工程转包的,属于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合同一经转让(转包),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合同关系,受让人(实际施工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其起诉索要工程款,应当直接起诉发包人;与此相对应,发包人因工程质量问题应直接起诉实际施工人。
      
    5、多个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的,因其均为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包人提起诉讼的,承包各方应作为共同被告。
      
    6、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应以设立该项目经理部的法人为诉讼主体。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该条第(五)项规定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并非所有的强制性规范都是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行性规范的合同,因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第三人利益,才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过去我们一般是从条文使用的某个术语或者词语进行判断是管理性规范还是强行性规范,以此来认定合同的效力这是不准确的,实践中应当注意。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主要审查以下几类: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得实际施工人使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区分挂靠关系与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关系。如两者之间有产权联系、有统一的财务管理、有严格而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或聘用手续就可以认定为内部承包关系,而不认定为挂靠关系。反之,则为挂靠关系。
      
    3、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合同无效。
      
    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
      
    5、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的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6、承包人没有承揽建设工程的资质,但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7、垫资施工合同不作无效认定。当事人对垫资及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其约定利息计算标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对垫资没有约定而实际存在垫资事实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三、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
      
    1、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决算报告逾期不予答复的处理。
      《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实践中适用该规定特别要注意其前提条件,即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或按结算文件载明的价款结算工程价款。此时应以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至于工程价款未结算、工程也未交付的,因结算条件尚未成就,应按权利人向司法机关正式主张权利之日作为应付款时间。逾期利息应当在法定利率范围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按照双方约定计付标准计算延期履行利息。如当事人在合同中只约定发包方应在承包方提交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未约定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或按结算文件的价款结算工程价款,则不应适用上述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处理是:如果双方对结算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提交鉴定单位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判案依据。
    全文
    10 2018-04-2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1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该注意什么呢?
一键咨询
  • 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8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保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承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唐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邯郸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廊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家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8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邢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秦皇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81****551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201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428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1、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2、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3、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②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 资质情况; ② 施工能力;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3、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注意事项
1、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2、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3、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1、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2、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3、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指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管理类型:按照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分为: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3、施工法的项目管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