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私人借款使用单位公章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因股东私盖单位公章的行为,致使单位需要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的,可以认定构成职务侵占。
2、如股东私盖单位公章的行为,经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无效,单位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不构成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