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执行中止是指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其特征是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暂停执行,待导致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那么民事中止执行后再次执行是怎样的呢?

帮助10人 5.5w浏览 匿名 2019-08-22 江西上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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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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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止执行再次执行的证据一般是如中止执行情形相关的证据,如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如果申请人掌握了被执行人有执行财产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执行。
    全文
    6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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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全文
    8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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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次强制执行后多久执行
执行人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时间。也就是说执行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逾期了,还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执行人在两年之内未能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的,是不能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适用于中止、中断的规定。若对申请再次强制执行后多久执行有疑问的,参考文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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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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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执行?
撤回执行申请之后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当事人并没有向人民法院明确地表示要放弃自己的权益。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首先应该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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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执行夫妻两人公司财产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和分割合伙财产的过程中,若牵涉到了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那么原则上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方式来实现履行责任。
然而,当被执行人拒绝依照该执行方法履行其义务时,人民法院则有权决定向相关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执行裁定。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倘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被认定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同部分,若被判定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需确保留有足够的份额以供夫妻双方共同使用。
此外,若夫妻双方能够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且经过人民法院的确认,便可按照该协议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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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装修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其执行效果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建筑施工对居民日常作息所带来的噪音扰动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与准则:
第一,在法定的休息日以及公众假期全日,以及工作日的每日下午12点至下午2点之间,晚上6点至翌日早晨8点之前这两个时间段,不得进行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在法定的休息日以及公众假期全日,以及晚上6点至翌日早晨8点这个时间段,禁止在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可能产生噪音的装修等扰民行为。
关于噪音扰民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环境噪声污染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利要求加害方采取措施消除其所带来的危害;
其次,如果因此而导致了经济上的损失,受害者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争议,可以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部门、机构进行调解处理;
最后,若调解无果,当事人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当事人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针对噪音扰民的行为,相关部门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首先,对于故意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给予警告;
其次,若在收到警告后仍未及时纠正错误,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若发现此类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由指定部门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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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可以再次申请吗?
强制执行不可以再次申请,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强制执行,是不能够重复的来进行申请的,当然了,如果第1次强制执行没有办法执行到钱的话是可以恢复执行的。强制执行可以再次申请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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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也不给看孩子法律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告仍然未履行将子女交付于原告抚养的义务,那么原告有权对其提出刑事诉讼,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因此,当法庭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归属于离婚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时,如果另一方拒绝执行并交还孩子,他们将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被告拒绝让原告探望孩子,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离婚之后,对于由其中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具体的费用数额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同样地,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益,而另一方负有积极协助的法定义务。
因此,即使被告拒绝让原告探望孩子,原告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诉讼股东连带责任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股东须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况包括:
1.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来说,若无法证明公司的资产与自身资产之间存在严格区分的界限,则应对公司发生的债务负担起连带责任。
2.当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应享有的有限责任权利,以逃避债务,并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时,他们也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相较于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价值明显偏低,那么应当由支付该出资的股东来弥补其差额;
而在公司设立之初的其他股东也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连带责任也被称为“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类型。
它指的是多个债务人就同一笔债务各自承担全部给付义务的一种责任形式。
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位、几位甚至所有人,同时或者依次要求他们全额或部分地履行债务。
例如,在合伙债务中,债权人有权向合伙成员中的任何一位、几位甚至所有人,同时或者依次要求他们全额或部分地偿还合伙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初次醉驾无事故会怎么判2024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有醉酒驾车之行为者,应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约束至清醒状态,同时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并在未来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而对于醉酒驾驶运营机动车辆的情况,则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强制约束至酒醒,吊销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并规定其在未来十年之内不得再次申领该类车型的驾驶证。
此外,即使重新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禁止其再驾驶运营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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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收费吗?
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收费,只要执行申请已经被法院受理,那么不管是第几次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都需要按照法院的提示缴纳执行费。如果对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收费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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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手段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一,依法查询、冻结与划拨被申请人所应承担责任的银行账户内资金;
第二,若有充分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有收入来源而未缴纳税款,可依法扣留、提取被申请人尚未确认的收入;
第三,对于被申请人名下的各类资产,如房产、车辆等,可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直至拍卖或变卖;
第四,根据案情需要,对被申请人可能藏匿的财产进行全面搜寻查找;
第五,强制执行必须到位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交付物品或者是相关单据;
第六,对于被申请人占据的房屋或者是使用的土地,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其迁出或退出;
第七,对于法律文书所规定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执行;
第八,对于逾期未履行债务的情况,必须强制性地加倍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迟延履行金;
第九,对于涉及到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问题,必须依法强制办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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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回执行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的申请撤回以后,如果对方还是没有履行义务的话,还是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分为程序性的权益和实体性的权益。申请撤回只是程序性撤回,并不代表实体性的权益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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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二次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待征收区域内存在违章建筑与超出规定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则被迁拆者无权主张再次征收补偿;
而若仅为未超出法定时限的临时建筑,便可依法要求给予合理的二次拆迁补偿款。
在房屋拆迁方面,被拆迁者有权利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是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
若选择以货币赔偿的形式,具体金额将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地理位置、实际用途以及建筑面积等多重因素,并参照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予以确定。
反之,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则需由拆迁方与被拆迁者共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精确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各项补偿金总额及欲进行置换的房屋价值,最后再对两项目标的差额部分进行结算支付。
一般来说,二次拆迁补偿标准与首次拆迁补偿标准大致相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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