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买卖合同中对方拖欠货款,我方证据不足时,如何打赢官司?

  • 合同事务
  • (2020)桂0305民初3878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伍立纯律师
原告主张的返还货款没有直接的货款凭证或借条,本律师以专业的技能,协助原告收集聊天记录等其他侧面证据,从而达到证明条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对于买卖合同关系的认定,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以当事人为中心。

案件详情

    买卖合同中对方拖欠货款,我方证据不足时,如何打赢官司?

    原告:廖X

    委托诉讼代理人:伍立纯,XXX律师

    被告:张X、曹X

    案情经过:

    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桂0305民初3878号,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未支付,遂委托本律师,代其提起诉讼,诉请被告偿还货款本金29913元人民币及利息,二被告未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亦未到庭应诉。法院支持原告与被告曹X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曹X支付原告廖X货款人民币29913元;

    二、驳回原告廖X的其他诉讼请求。

    审判员:何XX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


  • 2020-12-2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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