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配偶死亡之后,与公公产生了继承纠纷,诉讼期间公公去世,转为起诉 公公的二顺位继承人,最终实现了诉讼目的,通过调解分得了应得遗产

  • 婚姻家庭
  • (2022)吉0192民初497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胜双律师
本案逻辑关系及其复杂。原告配偶于2020年去世,原告婆婆于2014年去世,原告与配偶于2016年结婚,2017年原告配偶与原告公公办理继承公证,但未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权利人仍为原告公公。原告配偶过世后,原告没有继承公证的公证书,原告公公过世后,原告不知道原告公公二顺位继承人的信息,经过律师的一些列调查取证,抽丝剥茧,最后收集了需要的证据。每一步都面临着比较被动的情况,在原告提供不了被告二姓名的情况下通过律师的努力,查找到了相关信息,说服立案庭立案,最终说服被告和解结案。

案件详情

原告许XX与被告常X、常X某、常X继承纠纷一案,审理法院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年原告配偶去世,原告与公公因遗产问题发生争议,原告委托本律师起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原告公公常X过世,转而起诉常X的二顺位继承人常X一、常X某、常X二。因常X一、常X某、常X二人为常X名下房屋应该由兄弟三人继承,拒绝与许X协商。因继承案件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代理人经过多次调查,完成立案工作。庭审中,代理人积极沟通法院及三被告,最终调解结案,原告拿到了遗产房屋的应得份额,实现了委托人的诉讼目的。

  • 2022-02-23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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