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共有分割案

  • 债权债务
  • (2022)沪01民终9893号
债权债务
付娜律师 在线
北京市京师(上海)...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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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在充分体会到了当事人的矛盾心情后,出于情理、律师的社会责任心及希望案件圆满解决的考量,在一审判决按公证书分割财产,被告以重病儿童应予以多分财产的理由上诉后,与法院一同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不仅将李某3太祖母方某去世后留下的1%遗产份额赠予她方,并以最大的努力为被告母女争取了另一套房子的多年居住权。但最终,被告母女在多次实地考察后,以房子条件不好为由拒绝了该套房产,仅保留了太祖母的1%遗产份额。

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原告王X与案外人李X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两子:案外人李X1与原告李X2.被告李X3系李X2之女,为重度脑瘫儿童。案外人方X系李X之母。2021年6月28日,李X,即李X3的爷爷因病去世。李X去世后,原告王X、原告李X1、方X、被告李X3(法定代理人为其母刘X)因继承被继承人李X的遗产,向上海市闵行公证处办理了继承公证。在公证确认了各家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后,因家庭生活习惯不合等原因,王X及儿子李X1实在无法继续再与刘X及李X3一家生活在一起,在长时间的思考后决定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进行房产分割。

  【核心争议点】

  本案被告为原告的孙女,患有脑瘫,生活不便,属于重度残疾人士。但由于被告的母亲与原告王X多有纷争,家庭生活无法继续,故被迫选择分家析产,各自生活。原告的纠结之处在于,既想分割房产,又想尽可能地照顾到孙女的生活。本案件中的核心焦点即为,在公证书已经将每一方所持有的份额约定得清清楚楚的情况下,本案中的一级残疾儿童是否可以以此为由多分得家产呢?

  【律师价值】

  在财产已进行自愿公证的情况下,分割情况是不能因任何一方的生理情况而改变的。我方作为原告当事人的代理人,在充分体会到了当事人的矛盾心情后,付娜律师出于情理、律师的社会责任心及希望案件圆满解决的考量,在一审判决按公证书分割财产,被告以重病儿童应予以多分财产的理由上诉后,与法院一同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不仅将李X3太祖母方X去世后留下的1%遗产份额赠予她方,并以最大的努力为被告母女争取了另一套房子的多年居住权。但最终,被告母女在多次实地考察后,以房子条件不好为由拒绝了该套房产,仅保留了太祖母的1%遗产份额。

  【案件结果】

  一个案件的结果,并不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就结束。重要的是双方都满意,于情于理无愧于心,才是最好的结束。本案原被告双方目前已将终审判决圆满执行。


  • 2022-09-07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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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娜律师,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律师,同时兼任涉外案件指导委员会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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