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知情的问题,实际上并不仅仅依赖于个人的陈述,而是需要根据客观的事实和
证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在实际案例中,大多数涉及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都被判定为知情。
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本罪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性,通常称之为“情节严重”。
如果涉及的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
具体来说,“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五万元;
4.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
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年龄段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当然,单位也是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的;
2.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
3.犯罪客体方面。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