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考虑以下诸项因素以审慎调整
最低工资水平时,包括:
社会平均
工资标准;
劳动力生产能力或效率;
劳动者自身以及其所承担的平均
赡养人口所需的生活基本开销;
以及各地区间经济发展程度存在的显著差异;
再者为目前的就业状态等方面情况。
至于最低工资的精确规范,将由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政府机构加以明确并呈报至国务院备案,务求确保公正公平。
同时,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发放给劳动者个人手中,不得有任何克扣或无理拖欠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