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定节假日期间为员工提供
加班服务并已进行调休安排的情况下,同样需要给予相应的
加班费用作为补偿。
依据相关
法规,用人单位在此类情形下须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其正常薪资水平300%的
工资报酬,且不可使用调休等方式替代该笔加班费用的支付。
至于在日常的周六或周日,如果单位有需求安排加班服务,您作为员工有权选择要求获得
双倍工资的补偿而无需进行补休,或者是选择接受补休而放弃取得额外两倍薪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