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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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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药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
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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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怎样申领?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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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取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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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应准备哪些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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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内容包括许可证的领取、申请条件、变更换发及监督责任等。规范中明确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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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怎么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需要收集证明自己满足申请的相关材料,然后带着材料到食品管理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请求。一般来说,只要材料齐全,那么办理请求都是会被相关工作人员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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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会见不许可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依法享有会见权这一重要权利得到了我国法律的明确保障。当辩护律师在会见过程中遭遇不被允许的困境时,他们有权向负责案件审理的机构提出异议,或通过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与投诉以保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辩护律师若凭借其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内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提供的委托书或取得的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文件请求与其正在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看守所应立即予以安排,且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如若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他们亦可寻求司法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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