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是几天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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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是:不得少于10天。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应当至少公告10天。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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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是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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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有哪些
1、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秩序混乱;2、削弱和窒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应有的活力和作用,严重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3、对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4、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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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抢劫罪数额限制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我国关于抢劫案中的审判标准金额确定中,若抢劫的金额达到了1000元人民币以上,那么法庭可以据此在原有基础上追加三个月的刑期作为基准刑罚。
若抢劫的金额在这个基础之上继续上涨,例如达到了1500或2500元人民币,那么法院便可以根据这个幅度,每增加150至250元不等的金额,便可在原有的刑期中再增加一个月的刑期,形成最终的判决结果。
如果抢劫的金额已然远超10,000元人民币,那么法院便可以考虑到这个尺度,每增加1500至2500元不等的额度,再次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设定基准刑罚。
其次,关于抢劫罪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抢劫罪侵害的主要客体并非单纯的经济财产利益,而是包括了公众财产的所有权以及每个公民应当享有的人身权利。
其次,抢劫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表现为犯罪分子对公共财产的所有者、管理者或者保护者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甚至其他形式的人身强制措施,从而强行夺取他人的财产。
第三,抢劫罪的主体通常为普通大众,只要年龄在14岁以上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此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抢劫罪在主观意识层面上,通常表现为犯罪分子的直接故意,并且他们的目的往往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垄断竞争和完全竞争的区别是什么?
完全竞争市场:1、厂商是价格的接受者。2、厂商进出行业完全自由。垄断竞争市场:1、市场中存在大量的厂商。2、这个行业是可以自由进入的。3、每一个厂商生产特征相互区别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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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恶意挖人不正当竞争是否是一个性质?
企业“挖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大多是看是否侵犯商业秘密,即看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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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故意伤害罪赔偿上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者死亡所涉及的赔偿标准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至致其生命终结的行为,其刑罚起点为十年有期徒刑,并有可能适用死刑。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将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和其家属积极进行民事赔偿作为酌情考虑因素在量刑过程中予以充分体现”这一原则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因此,民事赔偿问题的妥善处理将会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实际执行刑期的长短。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
而当受害者不幸离世时,除了上述第一类费用之外,还需要支付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家属在办理丧葬事宜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首先是事故责任的大小;
其次是受害人的户籍性质;
最后是是否存在其他需要抚养的人员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繁多且计算较为复杂。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维权工作,同时请务必保存好我们的联系方式,以便您在未来的日子里可以随时向我们咨询。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来说,如果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那么通常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较为有利,即不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能够积极赔偿,那么一般的刑期大概在12年左右;
然而,如果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即便积极赔偿,最终也很可能会被判处上限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
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
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1、事故责任大小;
2、受害人的户口性质3、是否还有扶养人以及当地具体经济状况等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较多,计算复杂。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请保留此电话,可长期咨询。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
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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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司法局限制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主要用于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审讯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严密监控和有效约束。
取保候审所涉及的各项限制性条款如下:
首先,关于居住地点的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被强制要求在特定区域内居住,并且严禁擅自离开或者进入该特定区域;
其次,定期报告制度也是取保候审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向当地警方或相关法律机构进行定期汇报,以确保他们的行踪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此外,通行证禁令也是取保候审的一个重要环节,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加禁止前往某些特定区域或场所的限制;
再者,与特定人员接触的限制同样不可忽视,可能会禁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这其中就包括证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各方人士;
最后,不得从事特定活动也是取保候审的一项重要内容,可能会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得参与一些特定的活动,如参加集会、示威游行等可能引发社会公众恐慌的行为。
另外,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他们还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各种限制性条款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具体的执行标准将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和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强奸罪会限制减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犯下强奸罪且满足特定减刑条件者,经过法院裁决后是完全能够获得减刑处理的。
具体而言,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能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良好态度,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
而若有重大立功行为的,则应给予更进一步的减刑优待。
关于罪犯的减刑事宜,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交减刑申请,法院将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减刑请求都不能得到认可和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不正当竞争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哪些情形?
不正当竞争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商品服务项目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对相关服务或者商品造成消费者损失的部分进行合法的赔偿,具体情况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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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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