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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与股权并购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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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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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产权买卖以及并购在本质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
收购,简单来说就是指将另外一家企业的所有或部分资产、股票等产权全部交易到自身之下,进而使得自身占据控股地位,而阀并购在这其中所涵盖的内容更扩充广泛,它除了包含了收购之外,还包括自身原本持有的股权和目标企业的控股权进行合并,最后双方成为同一个新创立的企业。
因此,股权并购和收购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概念定义方面的差异。
收购是指某一个公司经过产权买卖行为,从而取得了对其它公司一定程度上的管控权,以实现某种特定经济目的的一种经济行为;
然而,并购则代表了两家或者更多的公司共同组成全新的企业形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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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收购和并购是不同的,收购是将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全部交易至自己名下,从而使自己居于控制地位,而并购既可以包括收购,也包括自己原有股权与目标公司控股权合并、兼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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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大股东借公司款算挪用资金罪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大股东向公司申请借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挪用资金罪通常涉及到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单位的员工在治理和经营过程中滥用职权,私自将其担任职务所在单位的公款进行私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并且,所涉金额必须达到较大的规模,而且这笔款项已经超出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达到了三个月以上,亦或是虽然尚未逾越这个时限,但是所涉资金数额巨大,并且被用于赚取利益的活动,又或者是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有什么区别?
主体不同,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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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小股东涉嫌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该股东于公司内担任某项关联职位,并在利用其职务之便从事某种活动时涉及到不当行为,那么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职务侵占”。
然而,若非如此,那么这种行为就被视为普通的“侵占行为”。
要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犯罪;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行为;
最后,行为人的侵占行为必须达到一定金额的标准。
如果仅仅存在非法侵占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财产的行为,但是尚未达到规定的金额标准,那么同样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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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和洗钱罪有什么辨别
[律师回复] 解析:
检验是否实施了洗钱银行调查账户业务,该行为表现为频繁进行大额度资金的转入与转出,并且这些资金并无合法的来源途径,涉嫌将非法获取的财富进行合法化处理的行为。
具体而言,这种现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将通过犯罪活动或者其它非法事务所产生的违法收益,通过各种手法进行掩盖、隐瞒以及转换,从而使得这些收益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合法的;
第二,通过伪造商业票据的方式,借助于证券业和保险业来进行洗钱操作,使用票据开设账户以达到洗钱目的,甚至还可能利用银行存款的国际转移进行洗钱,或者利用信贷回收以及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进行洗钱;
第三,包括设立匿名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所有者身份进行隐瞒,然后向现金密集型行业进行投资,或者利用虚假的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洗钱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参与盗窃罪判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盗窃罪的量刑幅度主要划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首先,在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可判处犯罪分子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例如,对于那些盗窃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行为人,或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违法行为的罪犯,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着罚金的处罚。
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其次,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犯罪分子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情节严重”是指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而“数额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最后,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应当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着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整体股权并购、资产并购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整体股权并购、资产并购之间的区别有并购意图、并购标的、交易主体、交易性质都有所不同;整体股权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略高于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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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如何区分公司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1、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2、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3、兼并。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4、并购,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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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如何区分公司的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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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财物”这一概念,主要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中所占据或控制的违禁物品以及相关的工具、物品等,但并不包含经过加工、生产后的产品以及进行经营活动所涉及到的商品。
这些财物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然而由于其被用于实施违法行为,因此便转变为了非法财产。
例如,那些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活动时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以及掺杂掺假物品等,都可以视为“非法财物”。
至于“违法所得”,则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实施违法行为所获取的经济利益。
因此,在执行“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措施时,必须要明确区分“非法财物”与“违法所得”之间的界限,以免出现错误的判断,导致行政执法的不当。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一类经济适用房跟限价商品房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上,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这两种房屋类型,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价格层面来看,经济适用房的售价普遍低于市场水平,这是由政府为那些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所决定的;
而限价房的售价则相对于普通商品房而言更为亲民,但又高于经济适用房的售价。
其次,从销售对象的角度来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通常是那些家庭年收入相对较低的本市居民;
而限价房的购买者则主要是那些无法承担普通商品房高昂房价的中等偏下收入的本市居民。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限价房管理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选定拟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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