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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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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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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其次,为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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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个税优惠政策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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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银行卡被两个地方公安机关冻结有什么策略
[律师回复] 解析: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自行决定冻结私人的银行账户;
2.在特定情况下,若因案件办理或者司法审判之所需,公安机关必须先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对涉案的相关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3.当法院发出相应的公函给各大银行时,银行收到通知之后应立即予以回复并且签署确认文件,按照法定程序对指定的账户进行冻结;
4.通常情况下,冻结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但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申请延长一次,每次延长的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
5.若被怀疑涉及违法行为等严重问题,则可能会对账户实施永久性的冻结措施;
6.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期间,待调查工作全部结束且没有发现其他问题后,账户将会得到及时的解冻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个税优惠政策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个税优惠政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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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走私偷逃应缴税额4000多万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走私罪涉及的应缴税款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构成计税价格应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以及消费税之和;
相应的,应纳所得税则是通过将前述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来确定。
对于多次发生且未经处理的走私行为,将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183天居民个人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本份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规明确指出,(一)对于身为国内居民的个人而言,其涵盖综合性收入的税前所得金额应按照该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其税收减去基本的六万元的免收额度以及各种特定类别项目的扣减之后所剩余的金额,便被视为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对于那些来自于国外或是未在我国居住过较长时间的非居民个人工薪纳税义务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是通过每月实际取得的工资、薪贴收入减掉基础的五千元扣除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对于劳务报酬、版税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根据每次实际获得的收入金额来进行计算。
(三)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每年的总收入减去各项成本、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失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四)对于财产租赁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如果每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减去八百元的扣除费用;
而当收入超过四千元时,则需要再减去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剩下的部分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了。
(五)对于财产转让收入的纳税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金额减去原始财产价值以及合理的费用支出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六)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偶然性收入的纳税人来说,他们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通过每次实际获得的收入金额来进行计算的。
对于劳务报酬、版税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通过收入减去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来进行计算的。
此外,对于版税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其应纳税所得额还会进一步按照百分之七十的比例进行缩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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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盗窃罪和盗窃行政处罚按照什么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针对盗窃行径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按照当前法律框架下的惩戒措施,如果此类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仅仅是治安违法,将对其施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并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2)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并附加处以一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然而,当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且涉案金额较大时,公安机关将会以盗窃罪进行立案侦查和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尽管未涉及到具体的金额,也应视为盗窃罪而予以立案侦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特殊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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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措施行政执行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主要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性质上看,行政处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行政管理的相关对象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及程序,为其设定新的义务,进而直接影响到相关方实体权益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制裁性的法律责任。
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则是法定义务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至于行政强制措施,它通常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作为前提条件。
其次,从目的来看,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制裁。
而行政强制措施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确保相对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能够维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从而有效地预防、制止或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潜在的危险状况。
最后,从原则角度看,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虽然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之处,但是两者之间仍然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在于惩罚和警示,因此,处罚通常是一次性的,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这就是所谓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而在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合理性的原则,优先考虑使用非强制手段,只有在无法通过非强制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情况下,才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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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有任何行政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裁定违反了法律法规,那么这项责任便应当由其所属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相关的行政机构来承担,对先前作出裁定的行政部门进行追究。
在这种情况下,上级行政机关或相关的行政机构有权要求该部门进行纠正,并对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官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应的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
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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