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还有疑问?立即问律师
15w+ 注册律师 · 24 小时服务 · 3 分钟响应
提交问题 律师解答 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
今日在线咨询10000条,今日在线解答25200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