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概念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构成要件

暂无相关数据!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认定

暂无相关数据!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量刑标准

1、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上述行为,同时又构成强奸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立案标准

暂无相关数据!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司法解释

暂无相关数据!

阅读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还有疑问?立即问律师
15w+ 注册律师 · 24 小时服务 · 3 分钟响应
提交问题 律师解答 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
今日在线咨询10000条,今日在线解答25200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