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原告分割财产诉求不合理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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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驳回原告分割财产诉求不合理后原告还可以上诉。这种情况下,作为离婚一方,应该重新写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书,向上级法院上诉。原告有新证据,在判决书生效前原告可以上诉;在上诉期过后原告可以申请再审。经过二审裁定后,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终结。

法院驳回原告分割财产诉求不合理该怎么办?

一、法院驳回原告分割财产诉求不合理该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原告有新证据,在判决书生效前原告可以上诉;在上诉期过后原告可以申请再审。

二、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两者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以实体法的规定为依据。

2、两者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提起诉讼的原告;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提起诉讼的原告,也可针对提起反诉的被告以及提出诉讼主张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两者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否定,应当采用裁定形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从实体意义上对诉权的否定,必须采用书面判决形式。

4、两者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而驳回诉讼请求则一般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结案时适用。

综上所述,在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很多都是和财产分割有关。原告主张财产分割,法院会按照相应的原则审理,一旦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这样对原告不利。当然,原告为争取分割到更多财产,可以向上级法院起诉,要求重审。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要充分、客观,并且附上充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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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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