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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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麒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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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以双方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以双方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内容可知,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赔偿情况,发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约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

(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不可抗力;

(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事实,承包人如何履行催告义务?

发包人迟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承包人均有通知的义务。

发包人、监理单位经常在签证单上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有何良策?

(1) 如果属于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承包人可以要求按照定额审价;

(2) 如果是合同范围之外的工程,承包人需要保留发包人同意施工的凭证,然后结合其他签证据实结算;

(3) 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在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及时收集并保管证据,包括使用照片、摄像等手段固定证据;

(4)前述几种情况实际上都已进行索赔程序,承包人有一项工作必不可少,即在建设单位或建立单位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后面声明,承包人不同意或有异议,并将日期和时间签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之后;

(5)承包人可以申请审价单位进行审价,也可以在竣工结算时提出追加,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解决。

违约金的问题需要自己积极的关注具体的情况,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导致工期的延误,有关的当事方需要进行有效的协商,这样自己的问题处理才会较为主动,但是违约金的问题自己还是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赔偿,进而确保自己的利益维护在合理的范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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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违约金怎么扣的?
延误工期所产生的违约金,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进行赔偿,存在违约行为时,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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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责任书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工期延误责任书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说明,但明确规定了违约金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30%的上限,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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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违约金怎么扣的,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工期延误违约金怎么扣的,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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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因为他的近期接了个大工程,但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按时完工现在被提出迟延竣工违约金,对于这违约金他不知道怎么赔偿,工期延误违约金答辩咋办,延误违约金如何主张才能获得支持
[律师回复]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工期违约条款无效,但施工单位确实造成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如何维权?
《合同法》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最可行的办法就是要求施工单位赔偿建设单位的实际损失,以房地产开发领域为例我认为建设单位可以主张的实际损失主要有在因工期延误造成的延期交房、延期办证而支付给买房者的违约金等。
六、对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从建设单位角度)

(一)加强合同管理,保存好工程相关的资料
建设工程周期往往很长,从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往往有数年之久,同时工程子项目众多,又经常存在黑白合同,资质借用的情形。因此工程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要,对将来出现的纠纷影响巨大。
(二)加强对工期的监督
建筑法明确规定,监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因此监理及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期的监督,尤其是工期顺延。
(三)完善设计变更的相关监督制约制度
按照规定施工单位变更设计需要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实际施工中有的施工方单方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进行变更,尤其是隐蔽工程,因此应当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项目中可以设立建设单位的派驻代表
工程施工中如果施工单位为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公司,那么项目部管理也会较规范,但实践中往往实际施工的为毫无资质的个人,队伍也是临时组建的,项目部往往非常混乱,因此我建议建设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派驻代表对项目部进行监督。
(五)注意收集工期赔偿的证据
当工期延误的情形存在时,建设单位应当注意收集相关的实际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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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关于“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多少”的相关解答如下:一、工期延误违约金是多少百分比?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在我国的各个省市,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工程的修建一般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或者是工作的需要的,若是存在违约行为,难免会使得对方收到损失,故此需要支付违约金。二、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是什么违约赔偿一般的计算公式为:ld=0.15ct。ld为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为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t为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这种方法的缺陷在于它是根据项目总成本,而不是业主实际遭受的预期损失额来计算违约赔偿金的。《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 不可抗力;(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处理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我一哥们,接了个工程,建造民宅,当时没签写任何合同,在修建民宅过程中一处倒塌,并且一处还未峻工,导致没有按时交房,被人告违约,工程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有法定吗,工程延误的违约金一天是多少
[律师回复] 工程工期延误罚金有哪些规定?
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的基本原则为,若赔偿金额代表了在合同签署之时因工程项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业主损失的合理预测,此时的赔偿金额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都是工程施工的基本要素,若承包商没能在约定的时间里完成项目,会造成工期延误,这时根据此前约定的合同将产生相应的处罚。
一.根据工期延误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计算,LD=0.15C/T。(LD,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T,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不过这种计算方式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总成本来计算的,不按照业主实际遭受的逾期损失金额计算。
二.若合同中并未对工期延误赔偿金数额有明确约定,建议找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让其代为计算。进度、质量、造价之间可进行转换计算。
工程工期延误处罚是双方当事人事前通过协商决定的,具体的处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以及查询具体的违约条款。
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属于工期延误的一种处罚方式,我国法律规定,若赔偿金额过高,法院可自行决定往下减裁。
相关知识
工程工期延误,即因工程施工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较合同约定完成日期要迟,而造成了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工期延误有什么危害?工期延误的危害是双方的。
对业主造成的危害:因工程延误,业主无法及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则将无法按照计划实现投资效果,从而失去了盈利的机会,市场利润的损失不可小觑。
对承包商造成的危害:因工期延误,承包商的工程成本将会增加,而生产效率降低,企业信誉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造成合同中所规定的误期损害赔偿的处罚。(即工期延误处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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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一般的法律法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是在合同总金额的0.1%到0.5%,不会超过30%。不过要看具体的情况,违约的情况不同,违约金的金额也就不同。一般建筑工程的合同延期,那么,违约金最高也就是在合同总价5%左右。普通工程一般都是在20%左右,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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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说到,双方不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50万的违约金,其中如不能按期完成,乙方每天承担违约金1000.00元,其中50万的合同违约金是否还在内?如我部不能按期完工,承担的违约金是不是50万 ,工期延误违约金过低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工期索赔是双面的,承包方的工期索赔和发包方的工期反索赔。
  承包方的工期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发包方责任时,承包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方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这不是本文所讨论的重点。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承包方责任时,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索赔,即由承包方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发包方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本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凭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每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正超过全同总额原10%。 当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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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在合同法当中没有明确规定工厂交期延误以后的违约金支付标准,实际上要看工厂延期交货会给商家造成的具体损失进行计算,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的原则是,不能超过逾期交货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最好要工厂和商家提前商量以后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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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的一个邻居,他是一名包工头,前几天因为自己包的工程延期没有上交违约被罚款了,本来做的好好的,突然资金周转的问题,导致员工不肯做了,工期延误了,现在别人要偿违约金,我想要了解一下工期延误工程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工期延误
在很多项目中,时间是施工的基本要素,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条款中一致同意,如果承包商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项目,则对于承包商完成工作所需要花钱的超过指定完工日期的每一天支付预先商定的金额给业主是承包商的经济责任。这种资金总量代表了这些延误给业主在成的经济损失,因为难以确定业主损失的真实价值,所以预先商定的金额就用于代替遭受的时机损失。这种估计就被称为违约赔偿,它在整个建筑行业被广泛采用,要求承包商为超过规定完工日期的每一个日历日支付这种固定的资金数额给业主。
二、工期延误赔偿金
为了收款,业主只需从最终付款时属于承包商的总额中扣除累计的违约赔偿额就可以了。在近些年。对于承包商未能满足完成工程的某些规定部门的指定关键日期(而这影响到其他主承包商按时交付他们承担的工程部分的能力),一些组织也已经成功地为此估计了违约赔偿额,一旦在合同中确立了这种违约赔偿责任,则只要错过了规定日期,即使业主根本没有遭受损失,这种违约赔偿也必须强制执行。
应该强调的是,只有在违约赔偿金看起来合理地代表了基于投标时可以得到的信息,与其由业主遭受的实际损害,法庭才会强制执行违约赔偿金。当已经确定该数额是过量的和不合理的,则法庭规定这宗由承包商对业主的支付构成了一种罚金而没有强制力了。法庭索考虑的另一件事是,时间是否是合同的基本要素。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指明这一点的情况下,业主在维持对时间超出获得违约赔偿的权力方面就被至于一种不理的位置。
每天的违约赔偿金的估计量可能是很多时间的函数。它肯呢过代表了一套公寓住宅的租金收入损失,一个公共事业公司的共用事业费损失或者业主的与产生收入的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损失。同时,它可能是作为承包商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直接结果而导致业主的带宽或投资利息每日成本。
基本的原则是,如果违约赔偿金额代表了再合同签署时由于项目不能再合同最后期限钱完成而给业主造成的时机损失的合理预测,则违约赔偿条款就是可强制执行的。应该承认,精确地确认业主的延误损失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清算”这些损失,即事先按照一个规定的总量来确定这些损失。但是可能会要求一个项目业主显示,他在将总量加入合同中时是很真诚努力估计他的时机的延误损失,
如果业主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测他的实际延误损失,则该条款可能会被认为是一个不可执行的罚金,或者被认为是一种为承包商及时执行提供了全面的激励效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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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签订购销合同了,产品给生产很多了,在时间内没生产完,还给延误一周时间了,现在出现违约现象了,还要交违约金的,合同违约违约金赔偿金如何呢?
[律师回复]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一、合同法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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