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利息是多少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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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私人借款的借款利率,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利率的最高限度。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应该最高不超过36%,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利息,法院应当支持。对于不超过24%的,借款人应当给付出借人利息,法院对出借人请求借款人给付利息的,应予以支持。
私人借款利息是多少合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人民财富的迅速积累,越来越多的人都过多或少都存在一笔闲置财富,而为了让手里的余钱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个体户或者企业经营者涌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浪潮,并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推动生产经营和自我发展以及提高竞争力,所以在这种大背景下,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纷纷涌现在人们面前。

一、私人借款利息多少合法?

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私人借款的借款利率,但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也不可能任由私人借款混乱下去,于是针对私人借款的利息问题,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利率的最高限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应该最高不超过36%,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利息,法院应当支持。对于不超过24%的,借款人应当给付出借人利息,法院对出借人请求借款人给付利息的,应予以支持;利率超过24%但在36以下的,借款人自愿给了利息的,不可以请求返还,没有给的,出借人也不可以请求给付。

关于私人借款利息问题一般是由借款人双方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对其保护。同时,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借款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便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什么是私人借贷?

我们常说的私人借贷是指什么呢?它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沟通愿协商,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资金,而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行为。

不管是私人借款还是其他形式的借款,都离不开一个问题,那就是借款利息,私人借款利率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或签署协议。所以借款利息其实是由借款双方协商签订的,而由于私人借款是一种传统的借款方式,长期存在于人民之间而游离于正式的金融体系之外,其具有自由性,随意性以及广泛性的特征,所以整个私人借款环境其实是混乱且无序的。在借款双方签订合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借款利率规定,往往由借款双方协商签订或由出借人单方面决定借款利息并由借款人自我选择是否借款。而对于一些急需用钱的借款人来说,迫于对资金的急切需求,往往会屈服于出借者所定下的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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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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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私人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一、双方约定利息 1、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 1)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支持; 2)在24%-36%区间,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 3)超过红线36%,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2、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始终支持返还。 三、双方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不支持期内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怎样计算私人借款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私人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一、双方约定利息 1、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 1)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支持; 2)在24%-36%区间,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 3)超过红线36%,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2、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始终支持返还。 三、双方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不支持期内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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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之间借款利息是多少 私人借款怎么约定利息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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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私人借贷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私人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一、双方约定利息 1、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 1)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支持; 2)在24%-36%区间,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 3)超过红线36%,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2、具体参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始终支持返还。 三、双方约定不明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不支持期内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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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利息多少合法
私人借贷年利率一般在6%左右,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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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私人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私人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民间借款的利息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私人借贷的利息问题属于合同之债,按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
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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