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做些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王敏律师
王敏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25人
专家导读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审查案件是否需要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做些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做些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审查案件是否需要进行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二、具体期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

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是首先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官将案件查清楚之后,相关的证据都提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再决定是否提起给法院来进行起诉,所以在审查起诉这个阶段,主要就是看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要求。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做些什么?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检察院审查阶段家属应该做些什么?
在检察院审查阶段家属要做的是找律师介入审查程序,并委托律师了解被告在看守所中的状况,并及时委托律师的帮助争取取保候审等要求,搜集并整理有利于家属当事人的合法证据,以保护被告家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并得到法律意义上的保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要做哪些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要做的工作包括:审查公安机关起诉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齐全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亲戚是一个国营企业的总经理,最近因为行贿被逮捕,警方调查以后发现不止是行贿,还与公司其他人参与了一个诈骗活动,以及挪用公司资金,现在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退侦后还押,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取保候审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就题主所提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刑事案件处于哪个阶段就由哪个阶段的机关负责。如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后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时案件又由公安机关负责了。此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当事人等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要取得公安机关的认可,应当提出充分的理由,但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公安机关的同意;
作为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应当作好两手准备,若申请未获公安机关批准后,也要及时向检察机关申请。
PS: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我一直强调这样一个观点,是否给予当事人取保候审的待遇,公检法机关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要想通过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得批准极难,但我们并不能因此放弃对自由的追求。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表弟去好朋友家打游戏,他经常去玩不是第一次,但是正玩着呢,警察破门而入,在他的朋友家搜出了大量毒品,原来他的朋友一直在贩毒,并且在表弟的包里也发现了毒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翻供咋办,审查起诉阶段多久
[律师回复] 翻供从性质上可以区分为积极翻供和消极翻供。积极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原来的虚假供述而改作真实的供述,消极翻供则反之。由此又可以将翻供现象归纳为四种情况:
1、原供真实,后供虚假;
2、原供虚假,后供真实;
3、原供虚假,后供虚假;
4、原供半真半假,后供半假半真。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诉讼阶段也表现出不同的翻供特点:经济案件同其他案件相比,消极翻供的多;缺少人证、物证的案件较其他案件消极翻供的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死亡的消极翻供,推卸责任的多;被羁押后积极翻供的多,释放后消极翻供的多;审查起诉、审判环节消极翻供的多;审结迅速的案件翻供现象少,久拖不决的案件消极翻供多;消极翻供的针对性强,翻供焦点往往集中在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关键情节上。

  在司法实践中,消极翻供现象较为普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避刑事制裁,编造事实,隐瞒真象,或者否认犯罪事实的发生,或者否认犯罪事实是其所为,或者辩解行为时没有犯罪故意,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胁从犯,犯罪形态上属犯罪预备、中止,把重罪辩解成轻罪等等,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消极翻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从主客观方面看主要有以下六大因素:

  
1、畏惧心理。犯罪嫌疑人刚到案时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后来意识到可能被判重刑而翻供。

  
2、侥幸心理。犯罪嫌疑人最初如实交待了罪行,而后又考虑到物证已销毁,又无人证,认为司法机关没抓住证据,产生侥幸心理而翻供。

  
3、舆论误导。羁押场所曾私下流传着:“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说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对法律、政策的误解和周围人的误导而翻供。

  
4、由于司法人员工作疏忽、工作制度不健全而泄露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知同案犯、关键证人死亡的消息后往往会翻供。笔者6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在押犯均知晓同案犯在逃或死亡的消息。有的是在从收审所向看守所转捕换押途中获悉的,有的是在羁押场所利用放风等机会探出消息。上述信息的获得很可能促成翻供。
5、司法人员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所收买,在押犯内外勾结进行串供、翻供活动;律师、其他辩护人的介入有时也带来负效应,少部分律师暗中授意、指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

  
6、新刑诉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诉讼原则,对于犯罪证据不足的,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处理。一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有机可乘而翻供。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现象,我们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在审讯中既要听取其有罪的供述,也要注意听取其无罪的辩解,对于真假参半的供述,要结合其他证据作好分析、甄别工作,以保证不枉不纵。要充分运用刑诉法赋予司法机关的各项职权,紧密依靠群众,充分运用侦查手段和审讯策略,依法索取、固定证据,把每起案件都办成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经得起推敲的“铁案”。为制服消极翻供,我们应做好如下几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审查阶段家属应该做些什么
在检察院审查阶段家属要做的是找律师介入审查程序,并委托律师了解被告在看守所中的状况,并及时委托律师的帮助争取取保候审等要求,搜集并整理有利于家属当事人的合法证据,以保护被告家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并得到法律意义上的保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在当地的法院上班我的上级直属领导被人举报涉嫌渎职罪被有关部门调查,现在案子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人犯了法检察院那边想自己内部调查处理,我想问问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自侦吗
[律师回复]
(一)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1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为了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防止以拘代侦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4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侦查终结后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可见,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分别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提起公诉、不起诉和撤销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34条、第235条、第23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公诉或不起诉条件的案件,由侦查部门制作《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起诉的程序,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侦查终结,应当撤销案件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意见书》,报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送达犯罪嫌疑人原所在单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应当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依法释放。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我朋友他们家有一个亲戚因为故意伤害罪现在被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下发了一份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问话咋办,起诉阶段需要查明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审查起诉的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检察院审查起诉需查明的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台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窝赃、销赃罪的,也应对窝赃、销赃者一并提起公诉;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有无教唆犯;审查个人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团伙犯罪活动;审查团伙犯罪时更应注意审查有无漏诉其他犯罪成员。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5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
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已提起的,要保护被害人的这项权利,没有提起的,应主动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
其次,还要查明国家、集体财产是否因犯罪而遭受损失,如果造成了损失,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我二叔因为强奸了自己的邻居,现在已经被邻居给报警抓到了,申请了检察院的逮捕之后,检察院申请审查起诉咋办,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期限是啥,起诉阶段需要查明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要做哪些工作?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要做哪些工作?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要多久
[律师回复]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任务是什么?
检察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任务是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要多久
[律师回复]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
哥哥侵占补偿款,被村里面的群众给告到了纪委,现在案子到了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找了律师处理案子,这里我主要是想问一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阶段的工作
[律师回复] 对此,《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1、第三十八条(查阅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第三十九条(调查权)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3、第四十条(调查权)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4、第四十一条(调查权)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第三十五条(调查权)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6、第三十七条(会见通信权)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做些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