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可以不给自己儿子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冯浩全律师
冯浩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万人
专家导读 立遗嘱是可以不给自己儿子的。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注意: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可以不给自己儿子吗

一、立遗嘱可以不给自己儿子吗

立遗嘱是可以不给自己儿子的。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注意: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写遗嘱怎么写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写遗嘱要注意什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立遗嘱的时候,是可以不给自己儿子的,那么对于立遗嘱的时候,建议遗嘱人将自己的遗嘱进行公证处理。这样在自己过世后,遗嘱才能够有效的执行下去。一般不留个遗产给自己的子女,就会受到一些质疑,那么进行公证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立遗嘱可以不给自己儿子吗
一键咨询
  • 172****1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
父母在自书遗嘱中把遗产全给儿子没有给女儿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在《民法典》中规定了自书遗嘱的内容只要是父母真实的意思表示,女儿也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结尾的部分有标注年月日等,满足这些条件遗嘱就有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房产给自己母亲可以吗?
儿女在自己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现有的房屋由母亲继承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订立遗嘱本身就是被继承人的自由意志,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遗嘱就有法律效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因为我们早已经家财万款,妻妾成群,子女满堂了,请问下自己立的遗嘱需要公证吗的详情,谢谢了
[律师回复] 我国公民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内容真实,且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即是有效的。您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要证明您所持遗嘱的真实性。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 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 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自书 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五条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 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到现场作 实地调查。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有偿 1 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 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机构是 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依法收取费用。以上为自己立的遗嘱需要公证吗的解答
家里的父亲年纪大了,又得了很严重的病,时日不多,就要自己立遗嘱,请问如何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特留份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6、符合以上
2、
3、
4、5项条件的,遗嘱才有效,受法律保护;
7、《继承法》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遗嘱的有效性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嘱人怎样自己写遗嘱?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男方立遗嘱给自己的儿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条件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一)遗嘱的有效  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如果设立遗嘱时具有行为能力,立遗嘱后丧失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的内容合法。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为准。  
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法律的规定为准。  
(二)遗嘱的无效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继承法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嘱人怎样自己写遗嘱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遗嘱人怎样自己写遗嘱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的家人想要以一份遗嘱 想问一下自己立遗嘱有效吗 如果想要公正 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前述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证人员应当向遗嘱人讲解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中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公证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遗嘱所年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六)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及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
  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以上情况应当记入谈话笔录
  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公证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一)遗嘱人年老体弱;
  
(二)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
  
(三)遗嘱人为聋、哑、盲人;
  
(四)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有前述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撮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遗嘱公证书之前,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复印件存入终止公证的档案。公证处审批人批准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原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
  公证处可根据规定保管公证遗嘱或者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也可根据国际惯例保管密封遗嘱
  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上述各项规定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因公证人员过错造成错证的,公证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爷爷由于年事已高为了以防万一现在想立遗嘱,所以想让我帮忙咨询下自己写的遗嘱生效吗?
[律师回复] 以下是关于自己写的遗嘱生效吗 问题的回答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嘱人怎样自己写遗嘱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遗嘱人怎样自己写遗嘱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人老了,怕日后财产不好在孩子面前分割,已经定好了遗嘱,自己写的,请问现在遗嘱要公正吗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遗嘱要公正吗的回答:
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正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您好,老人现在活着,跟儿子立的遗嘱,现在儿子去世,遗嘱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适用代为继承,由继承人的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继承。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条:
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立遗嘱可以不给自己儿子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