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陈娜娜律师
陈娜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39人
专家导读 公诉案件当中的逮捕是人民检察院来做决定的,但执行逮捕的这项工作依然是由公安机关来完成。也就是说在整个逮捕的过程当中,由人民检察院发号施令,然后再由公安机关来完成检察机关的决定,可是,检察机关的批捕权也是受到司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的。

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一、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做决定的,公安机关一般要将提请逮捕的材料报检察院批捕科,对材料审查后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案件要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

二、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其实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调查清楚犯罪活动的整个前因后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所采取的某些必要的强制性措施都要有合法的书面凭证,该审查的就必须要报请上级有关单位审查。就类似于逮捕犯罪嫌疑人,没有检察院的决定公安机关就不能贸然采取逮捕措施。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一键咨询
  • 148****78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6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逮捕权由谁决定逮捕的?
逮捕权是由公检、法机关行使的,其他的任何机关没有权利实施,决定逮捕还有批准逮捕都是公安机关执行的,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申请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没有权利自己逮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们家进小偷了盗窃几万立案了要逮捕,我想问问检察院审批逮捕由谁决定的,我不知道想请教大家不甚感激,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一、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
  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二、逮捕的程序: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个妹妹前几天出了车祸,肇事司机跑了,经过好长时间公安局才逮捕,问逮捕是由批准的啊,刑事案件中的逮捕由谁批准和决定
[律师回复]
一、批准逮捕的机关是谁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即逮捕的批准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二、批准逮捕决定的执行效力如何
司法实践中有这类情况:某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 视居住,检察机关认为变更强制措施不当提出纠正意见,或者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应当撤销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有的公安机关 根据原批准逮捕决定又直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收监执行。
1.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逮捕后公安机关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又发现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 办理逮捕手续”。
这里虽然只提到检察机关应重新办理逮捕手续,但实际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是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为前提的,因此,正确的做法是由公安机关重新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 根据原批准逮捕决定又直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侵犯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逮捕是公安机关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暂 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原批准逮捕时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诉讼的进展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在确定是否有 逮捕必要时,必须根据当时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的事实及人身危险程度来确定,在对原批准逮捕决定执行后变更强制措施,又认为应当逮捕的,理应重新提请检察机关审查,由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送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重新办理逮捕手续并不是在重复劳动,不是多余的。
3. 原批准逮捕决定实际上已经失去法律效力,不得据此再次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原逮捕的强制措施已被新的强制措施所代替, 对犯罪嫌疑人不能再次适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人民检察院。具体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退还保证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因为跟人打架斗殴,伤人致残被送进了医院,自己也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被批准逮捕了,请问律师,逮捕由法院决定谁批准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由谁决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因为急需用钱,没有办法只能绑架人拿赎金救急,结果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请问律师,逮捕谁可以决定是由谁
[律师回复] 检察院有批捕权和逮捕决定权,法院也有逮捕决定权。
  
1、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3、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我有一个朋友,前段时间因为违反法规被行政拘留了。我想问下,批准逮捕由谁决定呢?应该怎么办理取保候审呢?
[律师回复]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