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死亡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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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男方去世以后应该先把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来,这部分是归妻子一个人所有的,剩下的这些财产是男方的个人合法财产,然后在分割的时候要看男方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男方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分割遗产。

男方死亡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一、男方死亡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有: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或其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合法财产;

三、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四、继承权可以放弃吗?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同,权利是可以被放弃的,因此,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放弃。如果放弃继承权的人本身就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死者的配偶、子女等,那么,他必须要在遗产被分配之前,公开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否则会被视为已经接受了遗产。

如果放弃继承权的人本身并非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遗产是死者生前决定赠与他的,那么,只要他不作出对遗产的任何声明或表示,两个月后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这笔遗赠。

有少部分人习惯性的理解成为了丈夫去世以后,那丈夫的财产就全部归自己一个人所有了,这样就无形当中忽视了子女和父母的继承权。假如男方是因为某些意外事故去世的,其实支付给逝者的这些经济赔偿金也不是全给配偶一个人的,也有给父母和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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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可以继承其财产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记后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三、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的情况(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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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以上就是关于“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吗”相关问题的介绍,上文有提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专业人士在解决同居期间财产处理问题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法学背景知识,所以有专业人士的帮助,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神圣而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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