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告罪和非亲告罪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尚响军律师团队
尚响军律师团队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0人
专家导读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当事人自己亲自的提出告诉,如果说被害人或者是其他的有关系的人员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这样的一种刑事责任将不会再次的来进行一个追究,这就是亲告罪的特点。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区别有哪些?

一、亲告罪和非亲告罪区别有哪些?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当事人自己亲自的提出告诉,如果说被害人或者是其他的有关系的人员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这样的一种刑事责任将不会再次的来进行一个追究,这就是亲告罪的特点。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只能由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私人的意思决定,就可能不会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的作用,有悖于法律的严肃性,因此各国刑法对亲告罪的自诉权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1、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即立法者将诉权赋予被害人,但该行为总是成立犯罪,故不能以被害人事后承诺有效解释亲告罪(事后承诺一律无效)。

2、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亲告罪一共有4种

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才处理。260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到7年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270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才处理。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需要告诉才处理的类型的案件和工作类型的案件,做出了非常明显的区别,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因为不能够浪费我们国家的具体的司法资源,因为有很多的案件,他的情节是比较轻微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区别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5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1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是什么?
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前者属于《刑法》上的规定,对于后者是属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亲告罪是属于受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对于自诉罪是属于受害方为了追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的刑事案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区别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1.主体不同
利用影响力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
2.客观方面不同
利用影响力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而斡旋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即在这里他们所依靠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主体不同,前者为与行为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直接为该国家工作人员。
区分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罪中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认定。
一、对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1、刑法用三个条文分别规定了罪、斡旋型罪、利用影响力罪,说明三个发条处于并列关系,不存在交叉或者从属关系。
而根据2003你那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中就罪部分的“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认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是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一定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如单位内不同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上下级单位没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工作联系的不同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等。
简而言之,斡旋型罪的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第三人不存在隶属、制约关系。如果存在制约或者隶属关系,意味着行为人与对被其利用的第三人具有支配、控制等权限时,第三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行为的延伸,本质上就是基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属于直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应当直接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2、从两罪条文来看,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利用影响力罪。所以斡旋型罪与利用影响力罪的区别不在于主体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在于行为人利用的是权力的影响力还是非权力(人情)的影响力。但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甄别。笔者认为,行为人利用的本人职权或者其职位(职级)对他人行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斡旋型罪如果利用的是情感、威望对他人产生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影响力罪
二、关于“关系密切的人”的界定:
实践之中,对于是否属于“关系密切的人”(特定关系人)的理解没有统一的标准。在2007年7月8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1条规定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包括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而在司法实践中,基于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校友关系、特殊情感关系或者其他足以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决策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是利用影响力罪中的“关系密切的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想向大家请教一个问题,请问大家,众筹非法集资区别有哪些,哪位专家知道啊,告诉我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众筹非法集资区别有哪些,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希望帮到你
1.合法性与非法性
众筹与非法集资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众筹是合法的而非法集资是非法的。虽然目前众筹尚未正式出台金融监管办法,但在实践中的众筹中服务主流是遵循现有法律法规行事的。而非法集资它在多个方面触犯了国家法规,从而也为导致风险埋下隐患。

2.行为本身动机和方式根本不同
众筹:是中介平台在中间起到监督的作用,有利于信息真实透明、有利于资金使用,符合当初融资申请的方向,但是非法集资是筹资人与投资人直接进行交易,信息缺乏透明和准确性,而且往往存在着欺诈,所以非法集资基本都以资金消耗殆尽无法偿还为终结。

3.风险差异
因为众筹融资是在中介平台监督下进行的,所以从项目评价到资金的使用投后管理以及增信措施等方面均有系统安排,有利于控制和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而非法集资往往是筹资人私下开展活动,基本没有保障措施,一旦发生风险就不存在防护措施。

4.回报安排的差异
众筹回报的支付方面是参照正规融资方式规范运作,而非法集资为达到目的不惜盲目许以高额回报,超过实际偿还能力。
农转非和户口有什么区别,农转非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转非户口可以转回,要区分一下几种情况:
1、原村里迁出的农民,可申请迁回原村
你原来是哪个村的,现在想迁回原来的村,那也是可以的。但必须经过你原来村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意,同时还要征得村民代表10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同时加盖村委会盖章才行。
2、夫妻有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可迁至对方农村
(1)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另外一方虽是非农户口,但是在城镇没有工作,一直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2)在城镇无固定工作,但是在农村有宅基地,有已建好的房屋并编有门牌的,且长期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并经过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
在城市无固定工作,一直跟随父母在农村生活居住的子女,虽然是非农户口,仍可迁回原籍,但是要提交未结婚的证明,无固定职业证明以及住所证明。
(3)除了以上这些证明材料,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也就是申请人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要经过本村集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或者70以上的成员签名同意才可以。
3、返乡创业大学生
现在很多农村孩子考上大学后,户籍就会随学籍转移到大学,大学毕业后,又将户籍转移到了城市工作的地方。国家为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所以你如果有志回农村创业,可以向自己原来的村提出申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亲告罪和自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刑法上的规定,一个是刑诉法上的规定,而自诉案件包括了亲告罪,亲告罪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刑法》上的亲告罪并不是罪名,是指受害人告诉的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的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一个朋友结婚很多年了,可是就是没有孩子,所以想收养,问非亲属和收养的关系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即处于暂时停止之状态。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单方收养时是养父或者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由于收养法律行为可以导致当事人人身关系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法律对于收养行为一般均规定比较严格的条件,其中包括对收养人条件的规定,对被收养人条件的规定以及对被收养人的送养人条件的规定等。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经营和赌博的区别,非法经营和赌博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不同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1、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量刑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定标准不同 1、赌博罪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这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2、非法经营罪 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亲告罪和自诉案件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亲告罪和自诉罪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刑法上的规定,一个是刑诉法上的规定,而自诉案件包括了亲告罪,亲告罪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刑法》上的亲告罪并不是罪名,是指受害人告诉的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的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暴力犯罪,非暴力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犯罪是“智能犯罪”的对称。犯罪类型之一。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如囚杀、抢劫、伤害、等以暴力行为为特征的犯罪。由于暴力犯罪是通过对人身实施侵害的方法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因此对社会的危害和犯罪后果往往比较严重。西方国家一般将暴力罪列为重罪,在中国,暴力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是中国刑法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其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 一般所说的暴力犯罪包括: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事实上,只要符合上述定义中使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犯罪行为,都属于暴力犯罪,并不以以上罪名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亲友非法牟利罪和贪污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以及管辖情况不同等,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般只限于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贪污罪一般还包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具体情况下对于犯罪管辖也是不同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样区别非法获取与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1、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 (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诬告诬告罪和诬告陷害罪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上是有规定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本条是关于诬告陷害罪的处刑规定。
本条
第一款是关于诬告陷害罪的处刑规定。依照本款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他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本款的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则不构成本罪;
2.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3.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4.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本罪;
5.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社会影响恶劣等。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本罪成立。
本款所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被害人由于被错误地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使被诬陷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受到重大损害,或者使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害。依照本款的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所说的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具体表现为对公民人身自已的一种威胁或者实际损害。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光单位与人员高发,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活动的行为。
具体说包括以下三点:
其一、诬告陷害必须有捏造犯罪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完全虚构犯罪事实。至于行为人是否也捏造了有罪证据,不影响本案成立。如果行为人捏造的事实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或者其他错误事实则不构成本罪。
其二,诬告陷害行为必须向有关机构或者人员高发,或者采用了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活动的方法。告发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直接告发,也可以是匿名告发。
其三,诬告陷害行为必须指向特定的人。也就是说,构成本罪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点的诬告陷害对象,而只是虚报案情,没有明示或者暗示是谁作案的,不构成本罪。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区别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