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起诉状,登报致歉不执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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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在名誉权的纠纷中胜诉但是对方拒不执行登报道歉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且还会将判决公之于众。正常情况下如果已经判定侵犯了名誉权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自身进行反省,若是拒不悔改此时要对侵权人的判决进行公布。
名誉权纠纷起诉状,登报致歉不执行怎么办?

一、名誉权纠纷起诉状,登报致歉不执行怎么办?

可以讲判决公之于众。法律有明文规定,侵犯他人权利者应当主动赔礼道歉,从而完成对自身错误的反省,对他人损害的消除。侵权人不主动赔礼道歉的,法院虽然无法直接强制侵权人道歉,但仍会采取将判决公之于众的办法来维护被侵权人的权利,而侵权人就可能因此使自身公众形象受到负面评价,并受到法院的处罚。所以,尊重法律,尊崇美德,主动赔礼道歉应该是每一个败诉侵权人的第一选择。

二、名誉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三、名誉权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四、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名誉权受到侵害包括用言语侮辱和诽谤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名誉权受损可以起诉,但是很难直接的得到金钱方面的赔偿。而如果因为侵害了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的,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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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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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道歉采用什么形式
侵犯名誉权的道歉形式一般是书面形式,这样显得正式也会对侵权人有一定的警示作用,道歉只是针对的轻度的侵权行为,如果因侵犯他人名誉权造成他人财产或者其它损失的还要追究相关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当我们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害的时候要及时制止侵害行为,不能有效制止的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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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妈因为小事情和人打架了,我想问问赔礼道歉上诉状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判决;
二、改判支持上诉人诉讼请求,即:
1、判决被上诉人向原告赔礼道歉;
2、判决被上诉人在相同篇幅报纸上登报致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决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名誉损失)7万元;
三、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基本事实。
某年月日,上诉人在某园门前停车场接听电话,返回途中经过门前栅栏时看到一女孩回头看到我哭了,我说:“孩子别哭,你爸爸在前边呢”,女孩跑向被上诉人,被上诉人上来踢孩子并谩骂其夫。之后其与其丈夫说我抚摸女孩,向幼儿园扔脏物,找来其弟把上诉人打成鼻梁骨折、脑震荡。期间不少园区人员进出驻足观看,上诉人的名誉在某园、小区范围内受损。
某日七点多,被上诉人手持扩音器在幼儿园门前走动,边走动边说“你们昨天挺好啊对孩子,我讲的是事实,懂不懂,一个男老师摸女孩”,反复播放诽谤诋毁我的录音,给幼儿及家长和幼儿园老师驻足观看,上诉人名誉在某园、小区范围内受到更大程度的侵害。
某日,某报A6版用一半以上篇幅以《妈妈说‘陌生’男抚摸致3岁女儿失常》为题,用“母亲说”、“宝宝说”等形式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该文经腾讯、网易和沈阳直播生活进行转载转播,上诉人名誉受损范围扩大到全市、全省甚至全国。
2014年5月5日和26日,被上诉人打电话给上诉人单位领导,继续对原告诽谤,说上诉人在警方依法组织下所进行的调解是在讹诈。
被上诉人的前述行为在某园、某区、单位、报纸电视、网上网下给上诉人名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侵害。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自行向一审法庭提供了视频,并申请法院调取公安机关掌握的视频。该视频是连续的原始形成的,显示上诉人没有任何前述行为。因此,应当认定上诉人没有被上诉人对外宣扬的违法行为。但一审没有给予查明认定。
既然上诉人没有前述行为,那么无论被上诉人以何形式、在何范围内无中生有,将上诉人本没有的“摸女孩行为”在不同场合进行宣扬,这对一个年近50的中年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如果说报纸上、网络上无人知道上诉人是谁,那么,现场的工作人员不知道“一个男老师摸女孩”的人所指是上诉人吗?
上诉人没有摸女孩,却被人宣扬摸女孩,如同法官没有枉法裁判,却被人宣扬枉法裁判一样,这种无中生有的“栽脏”,这种对人精神、心灵的伤害之深,相信凡是当事者、经历者都能体会得到,何况上诉人还因此遭受暴打,而始作俑者却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呢?
人民法院的判决,针对个体是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针对社会则是对社会行为有指引作用。本案一审所形成的判例,未维护上诉人权益是小,但对社会行为错误指引是大:辱骂、栽脏他人,报纸、网上宣扬他人摸女孩,并找人把无辜之人打伤无须承担责任!上诉人不懂法,但当看到一审黑白不分的判决时,还是莫名惊诧。
即使最终得不到任何赔偿,上诉人也要将此案进行到底,无论该案最终结论如何,上诉人都决定将此案判决及相关证据上网公布。既然从某到小区、从纸媒到网上无中生有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么上诉人自行公布客观存在的晚报报道、网上报道、现场视频、上诉人被打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文件、以及两审法院判决等,上诉人判断,也绝不可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此致
某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就是关于赔礼道歉上诉状是什么 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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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可否要求赔礼道歉
名誉权侵权可可以要求赔礼道歉,一般情节不严重的是不会赔偿钱的,只会停止侵权,然后进行赔礼道歉。如果企业的领导名誉权受损了,会给企业带来损失,那么企业法人不但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停止伤害,恢复名誉权,还有权利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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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怎么处理,是否法院需要对被错误发布的人员进行公开致歉和赔偿进行公开致歉和赔偿?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直至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5年,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
第二项至
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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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起诉状应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诉讼状开头必须要列明原告和被告,如果有超过一个以上的被告,则应写上
第一被告,
第二被告,依次类推,并且原告和被告的性别、籍贯、公民身份号码、家庭地址、个人电话等,要一应俱全,都写上。

二,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让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被告当面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通过在本市报纸刑登道歉信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被告赔偿原告一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多少钱;被告必须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等诉讼请求。

三,陈述事实与理由,陈述事实,如把原告的名誉被侵犯的过程详细写下来,最好还写上前因后果,这样更容易看懂,之后再加上事实的理由,也就是事实的证据,用证据来显示事实的真实性。

四,最后写上相关法律依据以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请求判如所请!并且向致敬。

五,署名及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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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法人名誉权道歉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如果是散布虚假的事实并且损害了法人的商业信誉这都适用于道歉范围。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媒体上或者是在公司的门口对法人的名誉权进行侵权并且导致法人所拥有商业信用降低或者是影响了经济情况导致资产情况有损失都需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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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个同事是同一年进来的,现在三年过去了我晋升的比他快,他眼红我就开始造谣说我和领导有一腿什么,说我是靠出卖身体上位的女人,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请问名誉权侵权起诉怎么写,名誉权侵权起诉状范本是什么
[律师回复]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号幢单元室,身份证号,电话。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号幢单元室,身份证号,电话。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
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2、被告当面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通过在本市报纸刊登道歉信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年月结婚,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然而被告一直怀疑孩子与其不存在亲子关系,系原告与他人偷情所生。故被告一直以各种方式对原告进行诽谤、诬陷,并在原告亲戚朋友之间进行散布谣言,有时候甚至殴打原告。虽经原告再三制止,但被告置之不理,致使原告的社会评价急剧下降,给原告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同时,由于被告多次诬陷,造成夫妻之间的感情出现裂痕、原本和睦的家庭变得四分五裂,使得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极大痛苦。此后被告竟然起诉离婚,虽然原告还抱有双方之间重归于好的想法而不同意离婚,但是被告一意孤行。离婚后,被告依旧我行我素,不但没有收敛自己侮辱诽谤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并于年月日起诉,称其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孩子与其不存在亲子关系,诉请法院判令其终止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原告忍无可忍,同意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原被告和孩子之间是否存在亲缘关系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结论,支持原告与被告系孩子的母亲和父亲,从而证实自始至终完全是被告捏造事实,诽谤侮辱原告。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现根据《民法通则》第10
1、120条以及《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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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赔礼道歉后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名誉权侵权赔礼道歉后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因为名誉权本身就是偏向于主观性质的权利,所以除了经济上受到的客观损失,还有精神上受到的侵害都可以转化为物质赔偿,而赔偿的标准主要看当事人的名誉受到的负面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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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想要进行企业名誉权上诉,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想问问企业名誉权上诉状有什么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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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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