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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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的意思就是之前纳税义务人的有些可以被专项扣除的费用可能没有扣除,这样就会导致多交个人所得税,那之后在年度汇算过程中发现有这种情况的,可以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来申请,退回多交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的意思是有些专项费用没有扣除导致多交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申请退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有: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比如说自己每个月给子女支出的教育费用,还有生了大病以后产生的医疗费以及住房贷款利息等这些费用都可以扣除的,扣除这些费用以后,按照剩下的工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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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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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题所述,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涉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在相关税收规定中已有明确,如题所指的自然灾害所致进项税无需作转出处理;
2、以下摘录相关依据予以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令538号)规定:“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
(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新实施细则本条规定了非正常损失的概念和范围,删除了原实施细则中自然灾害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规定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兜底条款,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发生的损失。
3、可见,非正常损失所涉进项税转出情形已很明确,请予核实并依法操作。
非正常损失的购买货物不得由销项抵扣进项税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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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题所述,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涉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在相关税收规定中已有明确,如题所指的自然灾害所致进项税无需作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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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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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新实施细则本条规定了非正常损失的概念和范围,删除了原实施细则中自然灾害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规定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兜底条款,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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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这次税改对贷款购房者来说,更是一个福音。一方面,在新的个税方案下,个税起征点上调,可支配收入随之增加,银行贷款额度也可能会提高,这样一来首付款压力能得以减轻。因为一般来说,银行在发放住房贷款时,会参考借款人的综合还款能力来确定贷款金额,而对借款人综合还款能力的评估会着重考虑借款人的可支配收入。
另一方面,新的个税草案中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这一方式,能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其实对于大部分上班族而言,每个月在还完房贷后,基本就没什么剩余了,甚至有少部分人出现断供的情况,经济压力过大导致生活质量下降。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还贷压力小了,那些买得起还不起的人也蠢蠢欲动了,可能会带来一波购房潮,然后推动房价上涨,购房压力反而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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