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外出吃饭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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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作时间外出吃饭不算工伤,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工作性的伤害,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内包括加班时间,但是绝对不会包括外出吃饭。因为外出吃饭时间的话,它并不是属于工作原因所导致的,所以也不能够真正成为工作性伤害。
工作时间外出吃饭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时间外出吃饭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外出吃饭不算工伤,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通常情况下,我们看员工受伤或发病是否属于工伤,应看其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伤害,即工伤的认定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认定工伤的三个要件。

二、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虽然较修订前放宽了上下班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标准,但工伤认定案件审理中仍须审查以下事实:第一,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第二,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第三,因机动车事故而引起人身伤害的事实;第四,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非因受害人本人的醉酒、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而导致的伤亡等。法定的工伤条件无论列举得多么具体,也不可能完全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伤害情形相吻合。工伤认定包含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需要对现有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原则做出合理解释。

在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解释上,一般应指职工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上往返于单位和家中的过程。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在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绕道而受到机动车伤害是否可认定为工伤。依社会普遍观念,上下班的合理途径并非必经或惟一的路线,而应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劳动者居住地和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不限于最短路线,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指定路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工作性的原因进行鉴定的时候,它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如果鉴定成功工作性伤害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成为工伤,并且进行一些工伤类型的赔偿。但是如果是在上班期间出去吃饭所导致伤害,并不属于工作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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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李小姐与其闺蜜该如何维权呢?
退换
顾客消费时如遇到食物中有老鼠屎、蚊虫、头发等异物,属于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知:经营者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为其退货或者换货。
可本案中,李小姐与其闺蜜吃饭时吃出恶心东西,估计会恶心好几天,即使要求卖家换货,还吃得下么?所以此时,李小姐可选择的有效方式是要求商家退货,即免费,而不是仅仅抹掉个零头。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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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主张上述赔偿,证据是关键。因此,受害人一定要保留就餐证明、医院诊断证明、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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