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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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的区别有五点,其中包括文书出现的时间和程序不一样,而且申请裁决的当事人往往都是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而调解则需要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定的共识,裁决和调解书能够发挥作用的时间也是有所不同的。
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一)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二者出现的程序不同

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活动的调解程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决书则是在裁决阶段后制作出来的。

2、二者所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

仲裁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产生的法律结果。仲裁裁决书则不然。

3、生效的时间不同

“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

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想尽快结案,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快的保护,无疑以仲裁调解书的方式结案是更好的选择。如果调解方案,自己不是十分满意,不要勉强自己接受调解方案,可以不同意调解方案,要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二)相同的方面表现在:

(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

(2)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有上述情况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但对确有错误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关提出,按仲裁监督程序处理。

(4)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为执行调解书和裁决书而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

综上,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益遭受到对方的威胁和损害并且还希望对方赔偿或者付出一定的代价,此时一般都会选择仲裁而不是调解,因为调解通常都是有纠纷产生,但是双方都不希望放大最后的后果,最后通过第三方的介入而得到共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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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仲裁决定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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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判决书与裁定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其共同点都是依照法定的程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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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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