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樊佳会律师
樊佳会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7年
专家导读 再婚夫妻可以相互继承的财产的范围,包括个人收入,个人生活用品,家畜,通过著作权或专利权所取得的财产,相关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的财产。但是,因为双方是夫妻关系,所以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要先把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分出来。

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

1、收入

2、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 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夫妻之间彼此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可以继承的财产的范围,也跟初婚和再婚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同的是,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这些收入,其中有一半是归另一半所有的,剩下的这一半才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8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5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朋友的老公在一次出海的时候不慎身亡,朋友要继承他老公的遗产,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的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本篇主要从婚姻法的角度来阐述该权利,关于继承的具体问题参看“继承”专题。
首先,继承是什么?继承现代民法中一项法律制度。它规定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和权益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权是一项基本财产权,它是指自然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有效遗嘱的指定,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关系只能发生在存有婚姻、血缘关系以及共同生活而形成扶养关系的自然人之间。
第二,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合法婚姻为前提的。
(1)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基于婚姻而发生的,也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灭。特别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去世的,不论是通过诉讼程序还行政程序,只要仍在办理阶段,另一方仍然享有继承权。只有在离婚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间的继承权才随之丧失。
(2)夫妻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尚未同居生活或同居时间很短一方死亡的,应确认其享有继承权,至于对遗产份额划分可以考虑同居时间长短、尽义务的多少酌情处理。
(3)法定无效婚姻,以及离异后未办理复婚手续又同居生活和其他非法同居生活的,由于他们之间不具备合法婚姻,当然也不存在夫妻的身份关系,当然也不存在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分得一定的遗产。
2、男女双方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丈夫去世,妻子可以继承其遗产,妻子去世,亦如此。但在实际生活中,法律规定的平等性与现实中客观状况还是有差距的,特别是妻子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最常见的侵害女方继承权的行为是寡妇带产再嫁。

3、 划清遗产与共同财产的界限。
遗产是夫或妻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夫妻共同生活时财产包含有法定或约定的个人财产和法定或约定的共同共有财产。因此,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使其转化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这样才能准确认定遗产的范围。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这边为方便保证家庭财产安全性,想立一个遗嘱但不知道如何写,大致情况如下 我夫妻2人名下,有2套房产和不定数量的存款、股票、基金 希望在我二人任何一方去世后,均由配偶全部继承对方全部财产,在我二人均故去后,由我独子全部继承财产,其配偶无继承权 因母亲以及其他亲戚健在,为避免他人介入财产分割,故希望寻求一份比较规范的清晰的一份夫妻间相互遗嘱继承合同以及保证独子和配偶的继承合法权利,为其保障最大权益
[律师回复] 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妇女继承权容易受到侵犯的现实,特别强调“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由此可见,对夫妻间继承权的理解和适用,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婚姻关系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现实存续,是夫妻间相互享有继承权的先决条件。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有效缔结之后,合法有效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
2.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除了《继承法》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和限制遗产分割份额的情形之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干涉或妨碍生存配偶对继承权的享有和行使。
3.夫妻继承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国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因而当夫妻一方死亡,其现有财产状态多为夫妻生前共有,并非全部是个人遗产。为此,必须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保障生存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同时确定死者个人遗产的价值和范围,认定和保护生存配偶及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
4.夫妻继承权不受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碍。在实践中一定要注意防范和杜绝干涉“寡妇带产再嫁”或干涉“上门女婿带产再婚”等侵犯夫妻继承权的现象。b。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所指的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双方当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想继承遗产,但是不知道怎么办,担心不合法,想问问代位继承范围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律师回复] 第
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
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第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我国继承法》第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第
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第
五,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
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再婚夫妻是否有相互继承权?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双方当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再婚老人对婚前房产相互有继承权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再婚老人对婚前房产相互有继承权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遗产在继承的范围内还是属于还债范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范围”就是指你继承遗产的范围。例如你父亲生前欠外债15万元,而你兄弟姐妹只继承了10万元的遗产,在偿还债务时只能以你们继承的10万元为限。超出部分可以不偿还。只要继承了遗产,就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2、是不是卖房子还债,由你自己决定。既然你继承了30万元的房子,就应当偿还15万元的债务。不是必须卖房子还债,你也可以把房子留下,用你自己的积蓄偿还你父亲的债务。 3、如果其他人也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同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怎样确定遗产范围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主要包括: ①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②林木、牲畜和家禽; ③法律允许的所有生产资料; ④文物、资料、债权、债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如著作权、财产权——稿酬、奖金等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为里应该说明的是,如果家庭财产未分割,应先析产,确定哪些财产属死者所有,只有属死者的那份财产才能列入遗产范围。死者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也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不能当做遗产(如租赁的房屋、承包地、自留地、鱼塘等)经国家有关机关鉴定认为应由国家保存的文物、档案、文件、物件等,应归国家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上交国家后,有关机关给予的报酬,可列入遗产范围。与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义务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如死者生前由国家给予的抚养费、残废扶助费等)。死者死后家属所领取的抚恤金、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金,是国家用来抚恤和帮助死者扶助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的,也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果是夫事一方死亡,夫妻共同生活时的一些生活必需品,原则上不应作为遗产分割,应留给死者生前的配偶继续使用。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继父母子女能相互继承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扶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2、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3、在子女成年或者独立生活后再重组家庭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