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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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和个人自首: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2、其所在单位。3、城乡基层组织。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犯罪后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犯罪后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和个人自首: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只要犯罪嫌疑人自动向上述单位和人员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都算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怎样做才算自首?

  按照上述司法解释和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自首:

  1、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投案;

  2、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

  3、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

  4、曾向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投案;

  5、曾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其他方式投案;

  6、存在亲友将被告人送去投案的事实;

  7、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8、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9、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0、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事实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犯罪分子自首的,能极大少判刑,至多甚至可以免除刑罚。要是涉嫌犯罪的,最好就自首,倘若心存顾虑的,也可以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后,再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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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自首的成立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成立单位犯罪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现实生活中,很多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上可以由单位实施:如单位贷款诈骗,由于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主体可以是单位,因此,即便是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实践中也只能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必须是行为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所为单位,即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而组织其生产和经营的经济组织,其中单位犯罪主体之一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前者是指全体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后者是指有一定数量的股东发起设立的,全部资本划分为股份,股东按拥有的股份承担财产责任的公司。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这里“单位”不应有所有制上的区别,即无论是全民所有性质还是集体所有性质或私人所有性质的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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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节算投案自首,单位犯罪如何认定自首
[律师回复] 哪些情节属于投案自首,单位犯罪如何认定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般自首--刑法)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刑法)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特别自首/准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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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刑法》第67条的规定和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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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实供述单位的罪行。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身投案或者经授权委托并能代表单位投案意志的其他人代为自动投案后,必须要由其中的自然人实事求是、客观、彻底的供述单位的全部罪行和其自身在其中所实施的罪行,有其他人一起参与的,还应当同时供述其他人的罪行,才能认定为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反映了实施犯罪以后的单位和相关涉案人员悔罪的具体表现和犯罪以后对于犯罪的态度,对于犯罪人的处罚具有重要意义,为司法机关追究其罪行提供了客观事实根据,并使整个刑事司法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符合自首制度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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