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婚前的存款算遗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死者婚前的存款算遗产,此时该存款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是个人的合法收入,故此属于遗产的范畴。任何自然人在生前都可以订立遗嘱来约定死后财产的处理方式,也可以不订立。

死者婚前的存款算遗产吗?

一、死者婚前的存款算遗产吗?

死者婚前的存款算遗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婚前的存款是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全部存款都是遗产。

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余下的另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当然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另有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时的处理方法有约定,这时就按照约定分出遗产,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刷。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一方死亡时,夫妻共有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或由另一方分得大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剩余部分由各继承人继承,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约定。要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遗产,还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死亡后法定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死者婚前的存款属于遗产的范围,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分割之前,首先需要确定遗产的范围,然后需要判断是否死者生前留下了遗嘱,若是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那么就需要由其诉由第一顺位的各位继承人,协商来分割死者留下的财产。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死者婚前的存款算遗产吗?
一键咨询
  • 146****8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7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3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民法典中死者生前存款过户算遗产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死者生前存款过户算遗产吗,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中死者生前存款过户算遗产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死者生前存款过户算遗产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死者女儿和死者父母谁优先继承遗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死者女儿和死者父母谁优先继承遗产?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和父母都属于
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者配偶的存款算遗产吗?
死者配偶的存款也算是遗产的;但前提要确保这笔存款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且在处理的时候还需要把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另一半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从而确保遗产的合法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死亡赔偿金是否是死者遗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遗产
对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来处理,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的一种赔偿项目,是财产性的赔偿,属于遗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从《继承法》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
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总之,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死亡时存的工资属于遗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时存的工资属于遗产吗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留的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时存的工资属于遗产。
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第4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人民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因保管遗产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人民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生前存款取走还算死后遗产吗
生前存款取走若没有花完就还算死后遗产,因为存款即使被取出来了也是属于个人的合法收入的,不管对于任何人,在继承遗产之前,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先确定遗产具体的范围是哪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者死亡赔偿款算不算遗产
死亡赔偿款不算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后,赔偿给家属的,只有直系家属才可以享有。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在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由第一顺序进行继承,没有第一继承顺序的由第二位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死亡赔偿款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死亡赔偿款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赵某某与妻张某某于2002年5月10日诉讼离婚,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离婚协议。儿子赵某某随赵某某生活,张某某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400元,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存款20万元归张某某所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归赵某某所有,40万元的股票,其中25万元归张某某、15万元归赵某某。
2002年5月12日赵某某不幸因车祸身亡,获医疗费、丧葬费、儿子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共计5万2千元。
办完赵某某丧事后,赵某某的父亲赵某与母亲刘某某与张某某就赵某某的遗产50万元的房产、15万元有股票、5万2千元的赔偿费的继承权问题发生纠纷,经调解无效,2002年6月15日张某某将赵某、刘某某告上,请求人民依法维护其合法继承权。
原告张某某在诉讼中称,其与丈夫确实在2002年5月10日诉讼离婚,后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离婚协议,但在赵某某死亡时调解离婚协议没有送达,调解离婚协议还未生效,我们还是合法夫妻,我有权继承丈夫赵某某的遗产。
赵某、刘某某辩称,张某某与赵某某在的调解下已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夫妻关系已合法解除,双方已无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某无权继承赵某某的遗产。
一、张某某与赵某某仍是合法夫妻
二、张某某享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
三、死亡补偿费不是遗产,不属遗产继承范围。
一、张某某与赵某某仍是合法夫妻。
张某某与赵某某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是本案诉争的关键,张某某出示了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证明其是经法定程序登记结婚的合法夫妻,二人虽然在2002年5月10日诉讼离婚,经调解后,对子女的抚养及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达成调解离婚协议,调解离婚协议的法定程序已进行完毕,但离婚调解协议是否生效是合法夫妻关系是否解除的关键。离婚调解协议生效,即意味着赵某某与张某某解除了夫妻关系没有生效,则意味着赵某某与张某某虽然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但仍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未解除。
离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产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的结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公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很显然,调解书的制作和生效,必须符合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赵某某与张某某的离婚调解协议在送达签收之前赵某某已死亡,赵某某的死亡意味着离婚调解协议已无人签收,即离婚调解协议已失去了产生法律效力的唯一条件,不能生效。因此,赵某某与张某某的合法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张某某仍然是赵某某的合法妻子,赵某某的死亡致与张某某之间的夫妻关系的自然解除,并不影响张某某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张某某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张某某与赵某某的调解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仍属合法夫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任何人不经法定程序是不能剥夺的。赵某某和张某某的夫妻关系没有解除,他们的共同财产应当属于他们二人共同所有,其发生继承的财产只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即:银行存款20万股票40万房产50万共计110万,其中的一半即55万应归张某某所有,剩下的55万是赵某某的遗产,由妻子张某某、儿子赵某某和父母赵成、刘庆丽按分继承。
三、死亡赔偿金5万2千元不是赵某某遗产,不属张某某、赵某某、赵某、刘某某的继承范围内的财产。
赵某某车祸死亡,其赔偿金5万2千元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医疗费、丧葬费、儿子赵某某的抚养费及其妻张某某、其父母赵某、刘某某的精神抚慰金。因此,应当在扣除医疗费、丧葬费和儿子赵某某的抚养费以后,剩下的精神抚慰金由张某某、赵某、刘某某协商合理享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的继母去世了之后将遗产留给了我朋友,但是继母的亲人不同意,继母遗产原告不能继承吗?
[律师回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这是《婚姻法》第26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另外,有观点认为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了赡养义务,也可以认定为双方形成抚养关系,但是这一理解大大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成年继子女对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行赡养扶助是符合社会道义的,但成年继子女并没有接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条件,而且此时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不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此认定形成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一旦认定就等于双方形成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赡养义务便成为法定义务,显然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在这种情况下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的,这恐怕会大大打击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事实赡养的主动性。

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虽然如前所述有观点认为判断标准是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但单纯的给付一定钱财,而不在一起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的生活、学习没有任何关心照顾、培养,不宜认定双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特殊情况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时,例如子女未成年便民商法律网、继父母在外地工作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要认定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就要注意抚养行为和赠与行为之间的区别,抚养关系下给付生活费一定是一种长期的、持续的负担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行为,费用的数额相对稳定;而赠与则是偶尔的给付行为,给付标的的价值不确定,一般每次给付都含有特定用意。对于赠与行为,即使继父母赠与继子女的财物较多,可能超出继子女所需的抚养、教育费用,也不能认定双方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认为应当是五年,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死者婚前的存款算遗产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